115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實習學生助學金申請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落實教育實習輔導工作實施要點。
二、補助對象:
       (一)以參加本校115-1學期(115年8月1日至116年1月31日)教育實習之學生為限。
       (二)符合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者。
三、
助金額:如要點
四、補助限制:
如要點
五、申請條件:
      (一)申請參加115-1學期教育實習。
      (二)已通過教師資格考試,或已報考115年度教師資格考試者,得於放榜前先行提出申請,惟放榜後未通過者,由本中心撤銷其申請資格。
      (三)於115年7月申請本項獎助學金時及教育實習期間,具有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者。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年8月3日(一)止,採線上申請,如有通知補件須於3日內補齊,逾期致影響自身權益者,概依相關規定辦理。  
七、申請程序:請於期限前完成填寫線上申請表,並上傳相關證明。
      (一)申請連結:
https://forms.gle/9pnU1gCuk8cAB2Bv5
      (二)上傳文件:
                 1.申請人存摺封面。(如為銀行者須能清楚辨視銀行名、分行名及帳號)
                 2.鄉鎮市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本年度清寒資格須至115年12月)


出處: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 115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實習學生助學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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