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10(二)晚上、9/30(一)中午
10月:10/15(二)晚上
11月:11/19(二)晚上
12月:12/17(二)晚上
月會出席紀錄(另開視窗)
請假注意事項
- 假別請勾選,公、病假皆需附證明文件。
- 突發病假可先用電話聯絡並於1週內完成請假手續或傳真04-22271580辦理。
- 公假需於假前完成請假手續,如逾1週仍未提出公假證明,將以事假登記。
- 事假請詳填事由,並事先完成請假手續,逾期恕不受理。
月會缺席補足請假時數實施辦法:
學期結束至中心登記補時數日期及時間,由中心安排服務事項。
缺席時數換算原則:
公、病假時數折半補足。事假應補足請假時數。
缺曠(未請假)者,除應補足時數另外加2小時。
月會遲到、早退者,應補1小時。
未補足缺曠時數,暫緩核發學分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