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113-1學期實習學生返校座談會公文&相關資料---1224更新

實習期間每月必須返校參與座談會,辦理時間暫訂9/2(一)、9/30(一)、10/28(一)、11/25(一)、12/20(五)、1/10(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詳細日程表於活動前上網公告,請自行下載並依規向教育實習機構辦理請假手續,公文內容及日程表請參考附件。
實習手冊及表單:https://teacher.ntus.edu.tw/index.php?code=list&ids=633

備註:輔導老師領據的具領人欄位需親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