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科登記辦法

注意事項
法源依據: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第5條加科及加另一類科收費要點
專門科目適用版本及法規:本校培育中等學校各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施行要點
以申請日經本部核定或備查之最新職前教育課程為認定依據
說明:依108年6月26日臺教師(二)字第1080062061B號令「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注意事項」第十點:「各大學辦理…略,或其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修習課程者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採認及學分抵免,以申請日經本部核定或備查之最新職前教育課程為認定依據。」(申請日係為送交申請加科相關表件時,本中心收件之日)



作業流程
申請者請填寫線上表單及上傳照片,網址:https://forms.gle/ZycJWMACK9yY9RdFA
請完成表單登記+繳交以下紙本+出納組繳費3項程序,始得造冊送件審查。

  1. 加科或加另一類科教師證書申請表
  2. 教師證書申請書(第二張以上教師證書)   最末欄請務必簽名或蓋章

 


出處: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 實習就業輔導組 > 加科登記辦法
文章網址:https://teacher.ntus.edu.tw/index.php?act=index&code=print&ID=&ids=632&date_start=